关于预拨2024年四季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吉财金指〔2024〕800号
各有关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吉林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为推动农业保险政策有效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4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金〔2023〕92号)和《财政部关于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和下达2024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财金〔2023〕94号),按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相关规定,现预拨你单位2024年四季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2333.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0635万元、省级财政21698.86万元。各承保机构执行中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单位执行中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农业保险工作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按照《吉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做好绩效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相关资金在2024年度保费补贴资金结算时一并进行清算。
附件:1.2024年四季度预拨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
2.吉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