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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甄别返还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4]563号)
关于下达甄别返还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你单位申请,经甄别确认,现下达你单位资金415.87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政府采购项目尾款和按照协议或合同规定支付等相关项目资金。执行申请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对此次甄别返还的资金,请你单位务必按原用途规范使用。对需按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的资金,请在今年内使用完毕,对未使用完毕的,省财政将集中统一收回,以后年度不再安排。
附件:返还专项补助经费明细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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