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吉农计财函〔2024〕13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20127万元(详见附件)。
省级支出部分预算分类科目(详见附件);补助市县部分: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部门(单位),市(州)、县(市)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吉林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吉财农〔2023〕568号)执行。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明细表
2.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