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的通知
省文旅厅、吉林广播电视台,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省政府审定的《2024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省文旅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度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吉文旅函〔2024〕75号),现下达你部门(单位)、市县2024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0万元。其中:已下达45135万元,本次下达4865万元(详见附表)。
一、省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 ”,行政单位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 ”,事业单位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 ”。市县支出: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功能分类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此项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程监测。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4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省文旅厅和各市县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于2025年3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表:1.2024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表
2.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