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相关市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7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部门(单位)、市县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8970万元。其中,提前下达36254万元、本次下达2716万元。
一、省本级支出: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省广电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省体育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308群众体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补助市县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文化体育与传媒”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本系统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县要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
三、按照财政部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30日内,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全省区域绩效目标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同时,强化预算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请省文旅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和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于2025年3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1.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
2.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