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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4]318号)
关于下达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吉财粮指[2024]318号
为加快发展夜间消费,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万元(附件1),专项用于夜间消费集聚区及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预算执行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316 商业服务业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同时,请按照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附件2)和补助资金额度,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报省商务厅。
附件:1.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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