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定,决定对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二期)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JLGKXJ20240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和数量:2024年吉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二期),存款额度为8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为3个月定期。
2.项目实施机构:吉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3.项目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
(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长春市内的法人银行或省级分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符合相关要求。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信息发布
招标公告(含招标文件)在“吉林省财政厅网站”、“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标书获取
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及时从“吉林省财政厅网站”、“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2楼会议室。
七、中标信息发布
在“吉林省财政厅网站”、“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告知,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联系方式
项目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
联系人:崔鹤
电话:1350082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