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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吉财预指〔2024〕 156号)
汪清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财预〔2024〕26号),根据自然资源部下达并经你县确认的2020年调出节余指标新增完成验收情况,现下达你地2024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6000万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你地收到此专项资金后,应当进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切实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产生节余指标地区的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异地扶贫搬迁服务等。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科目。
二、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请你地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做好本区域内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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