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办理基本建设资金拨款的通知
吉财建函〔2024〕132号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们拿到钱回家过年,现对今年春节前申请办理基本建设拨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年以内基建资金
对2023-2024年(含2022年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下达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各单位抓紧提交基建拨款申请,其中:部门预算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填报,企业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拨款。
二、两年以上结余结转基建资金
对省财政已收回的2022年及以前年度已开工并具备申请继续使用条件的基建项目资金,请各单位于2月1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正式资金申请文件(包括建设进度、投资概算及实际资金到位情况、省财政对该项目全过程资金拨付及收回情况、收回资金需继续使用的理由、年度内能够形成支出的数额及承诺等),并附相关文件(包括省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工程规划、土地及环保评估评批件或确定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省政府会议纪要,省财政对该项目历年下达的拨款及收回资金文件)。
本次申请返还的两年以上结余结转基建资金,主要为防范发生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因此,所申请的资金应在春节前形成实际支出。本次申请为一次性安排,不影响年度正常的结余结转申请工作。
联 系 人:于靖立
联系电话:0431-88553989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