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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服务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社指[2023]704号
省直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3〕21号),为支持省属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发展,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000万元,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此项资金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结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应合理安排使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加强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贯穿资金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管理和使用资金,将上述资金尽快分解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省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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