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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2023年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3]1151号)
关于收回2023年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0年第26号)及省委宣传部《关于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收支情况及2024年资金安排建议》(吉宣函[2023]20号),对已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吉财教指〔2022〕1022号)做调减指标处理,现收回你单位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57万元。
政府预算收支功能分类科目:支出科目列“2070702 资助影院建设”、“2070799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县收入科目列“110040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相应做好账务调整和处理。
附件:1.2023年度省级电影专项资金收回项目资金明细表
2.2023年省电影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表(分发地方)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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