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文旅厅、吉林广播电视台,各市县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
根据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规定和省文旅厅《关于申请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吉文旅函〔2023〕304号),现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5135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6799.42万元,市县支出8335.58万元。省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见附表;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3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功能分类列“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此项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程监测。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4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省文旅厅和各市县要按照提前下达指标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会同文旅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于2024年9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表: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