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单位,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60号),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前下达你地(单位)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指标20656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此项资金省直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市县收入列“1100310卫生健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你地(单位)将上述资金尽快分解到具体项目,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印发。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请你地(单位)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地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中央补助资金;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指标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