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
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212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市、区)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126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606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5209万元。此项指标列2024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增强工作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谋划项目实施,按轻重缓急安排优先次序,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地要聚焦本县(市、区)短板弱项,集中发力解决,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水平。要强化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