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普惠金融
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金〔2023〕1179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3〕91号)及财政部备案意见,现安排你市(州)、县(市、区)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提前下达部分10044万元,请你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汇总编列入2024年“二上”预算。此项指标市县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此次提前下达的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局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请认真做好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