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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用途调整的公告(吉财公告〔2023〕67号)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用途调整的公告
为提高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财库〔2020〕43号)、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财预〔2021〕110号)、《吉林省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吉财债〔2019〕72号)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部分市县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情况予以信息披露。(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吉林省第四批次调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情况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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