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金融机构:
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2026年吉林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现组建2024—2026年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承销团一般成员应具备的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设有专职部门负责债券业务,并具有较为健全的债券承销、交易和风险管理制度。
5.信息化管理程度较高,能够满足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相关技术要求。
6.能够由机构总部或者经机构总部授权委托其分支机构代理签署并履行债券承销协议。
(二)申报材料
1.2024—2026年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
2.能够证明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的承诺书。未来3年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和吉林省政府债券计划以及能为吉林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提供的服务等文字材料。
4.总部授权委托其设在长春市的分支机构办理承销地方政府债券的,需提供机构总部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授权书。
二、申请主承销商应具备的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承销团一般成员资格。
2.以前年度加入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3年(含3年)以上。
3.在以前年度承销吉林省政府债券中业绩排名靠前,且服务优秀,工作积极主动,沟通顺畅,缴款及时。
(二)申报材料
1.2024—2026年吉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一般成员申报材料。
2.成为主承销商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申请成为主承销商具备的优势条件及其他理由;
(2)公司2022-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及增减变化情况;
(3)公司2021-2023年分别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情况,其中承销吉林省政府债券情况;
(4)公司今后在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方面是否有政策上的调整,今后三年每年承销吉林省政府债券的投标和中标计划,包括投标利率幅度、投标比例或金额等方面;
(5)作为主承销商,在承销吉林省政府债券方面今后有哪些提升等。
三、选择确定
吉林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核,按照“尊重意愿、注重能力、控制风险、优质服务”的原则,最终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组建承销团,承销团成员不少于60家,名单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告,并与成员签订承销协议。
四、材料报送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于2023年12月12日前递交或邮寄至吉林省财政厅国库处(以国库处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吉林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星尼 电 话: 0431-88553387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邮编:130021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