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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吉财预指[2023]933号)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3〕97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地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该项补助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市(州)级要落实好帮扶责任,支持所辖县区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保障“三保”支出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及时防范化解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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