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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吉财预指[2023]466号)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财预〔2023〕55号),现下达你地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你地收到此专项资金后,应当进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其中: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应按规定用于完成补充耕地任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产生节余指标地区的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科目。
二、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请你地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做好本区域内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附件:1.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表(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
2.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区域绩效目
标表(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分发地方)
3.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
4.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区域绩效目
标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
剂资金,分发地方)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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