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
发展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61号),经测算,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中央直达资金14619万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5高等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按照国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要求,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学校要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尽快使用。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也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高校按照要求,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填报绩效目标表,并加强后续监控和管理。
附表:1.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2.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