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长春市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公示
关于推荐长春市申报国家中小企业
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40号)相关要求,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经审核,拟推荐长春市作为我省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参加两部委评审。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7月26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联系方式:省财政厅 0431-8855056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431-81151152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