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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第二批)的通知(吉财教指[2023]373号)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补助
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53号)、省文旅厅《关于申请下达2023年度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第二批)的函》(吉文旅函〔2023〕100号),现拨付你市县2023年度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55.28万元,其中:已提前下达231万元,本次下达24.28万元(中央资金20万元,省级资金4.28万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相关市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请省文旅厅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于2024年2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2023年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第二批)分配情况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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