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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65号)
关于调整2022年保护性耕作作业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吉财农指〔2023〕65号
相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使用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资金建议的函》(吉农机函〔2023〕1号)意见,现调整你市(州)、县(市)2022年保护性耕作资金7397万元(详见附件)。
补助市县支出: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市(州)、县(市)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按照验收情况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调整2022年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2.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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