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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3〕13号)
变更备案公告
吉财公告〔2023〕13号
吉林中鹏森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2023年3月2日,原股东许寒冬、刘德新和孙维利三人,变更为现股东刘德新、孙维利和刘丽梅三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50%、1%和49%。
二、吉林中鹏森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刘德新。
三、吉林中鹏森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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