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吉财社指〔2022〕1192号
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
(第四批)的通知
吉财社指〔2022〕1192号
长春市财政局、蛟河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四批)的通知》(财社〔2022〕168号),现下达你地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第四批)259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向牺牲被评定为烈士、并报退役军人部备案通过的2名烈士亲属发放褒扬金。
二、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执行中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08抚恤”科目下相关的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三、该项资金来源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请你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