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学校和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有关目标任务,为改善我省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高考综合改革,消除学校运行安全隐患,结合省级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5278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指标列2022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省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补助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助省属中小学校。各省属中小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按照轻重缓解原则,保质保量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克扣经费,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二、关于补助市县公办普通高中。该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接续支持我省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改善理化生实验室条件,补充升级必要的仪器设备,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各项要求,各市县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各地要强化措施,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地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中小学教育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