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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2]970号)
发布时间: 2023-02-21 08: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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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26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5211万元。该项指标列2023年有关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预算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03培训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16培训费。请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2023年培训工作方案和《吉林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9540)相关规定,请你单位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培训项目的落实和资金的分解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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