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特岗教师
工资性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通知
省教育厅、有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联〔2022〕22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特岗计划”新聘教师工资性专项补助及招聘工作经费的函》(吉教师函〔2022〕9号),经测算,现拨付2022年新招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1925.02万元。一是省教育厅2022年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经费277.82万元;二是市县2022年省级计划特岗教师补助经费1647.2万元。其中,省级计划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1600万元,体检面试经费47.2万元,具体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拨付省教育厅的岗前培训经费。该项指标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3培训费”;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分类科目列“30216培训费”,专项用于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关于拨付各地的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年人均3.52万元。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2022年新招聘国家计划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已通过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拨付,待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相关资金时,根据2022年秋季实际上岗情况清算。
各地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跟踪管理,据实核拨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2023年1月20日前,将本地有关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和服务期满后留任情况等,形成正式材料,分别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
附件:2022年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及工作经费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