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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教指[2022]973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
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28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市)2023年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45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580万元,省级资金10000万元。该项指标列2023年有关预算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其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市(州)县(市)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4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安排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分配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加快补齐县域普通高中短板。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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