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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经费的通知(吉财教指[2022]969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经费的通知
有关市、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27号),现下达你市(州)、县(市)工作经费22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3万元。该项指标列2023年有关科目,其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资金要专项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待省教育厅提供2023年度“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方案后,省财政厅将对补助资金据实结算。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和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经费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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