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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全省2023年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2]968号)
发布时间: 2023-02-12 1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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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全省2023年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义务教育少数民族学校按国家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倍核拨,超过基准定额部分,由省和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提前下达你市县2023年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省级补助资金2465万元。地要严格按照提前下达资金的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该项指标列2023年有关科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 “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地要按规定比例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的资金,加强对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学校的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

附件: 提前下达全省2023年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1127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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