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吉财教指[2022]1024号)
各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12号)、省级预算安排和省文旅厅《关于申请提前下达2023年度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函》(吉文旅函〔2022〕300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3年度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3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79万元,省补助资金52万元。此项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要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省文旅厅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于2023年年底前,将相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分配情况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