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各相关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35号)和省委宣传部《关于报送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建议的函》(吉宣函[2022]25号),经研究,现就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40万元,具体资助项目单位和额度待履行相关申报和审批程序后,另行发文通知。各相关单位届时按通知要求拨付下达。
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资助国产影片成绩达标单位项目列“2070701 资助国产影片放映”,县城、乡镇数字影院更新改造项目列“2070702 资助影院建设”,少数民族语译制列“2070703 资助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40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支科目:省本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列“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市县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三、省直相关单位和市县要按照提前下达工作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并按照财政部中宣部《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省委宣传部做好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并于2023年9月底前,将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总表不下发)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