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备案公告
吉财公告〔2022〕55号
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
(一)
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吉林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合并后,吸收方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继续存续,被吸收方吉林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销法人资格。
(三)
合并后,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承继原吉林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档案管理、资产评估业务和执业责任。
(四)合并后,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100万元。股东为米洪仪、沈汇波、殷翠平、倪卓、贺会明和华裕新六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97.7273%、0.4545%、0.4545%、0.4545%、0.4545%和0.4545%。
二、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米洪仪。
三、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的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