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预指〔2022〕89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预指〔2022〕892号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134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请你地按照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使用上级下达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