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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吉财预指〔2022〕889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吉财预指〔2022〕889号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136号)要求,现将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提前下达你地,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该项补助列入2023年“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科目。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管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市(州)级要落实好帮扶责任,支持所辖县区足额编制“三保”预算。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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