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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2〕872号)
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建指〔2022〕872号
省水利厅、省老龙口水库管理局:
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申请调整2022年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预算(吉林省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2020年尾水渠右岸边坡治理工程)拨付单位的函》(吉水规计函〔2022〕49号),现将吉财建指〔2022〕479号文件中原下达给省水利厅的300万元予以收回处理。并将此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调整下达给省老龙口水库管理局,收支分类科目、具体调整内容等详见附件。
请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要求,会同发改、水利等部门科学合理设定本级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1:2022年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预算调整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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