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下达2017年中央基建投资(种养业良种工程)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2〕871号)
关于调整下达2017年中央基建投资
(种养业良种工程)预算的通知
吉财建指〔2022〕871号
白城市、通榆县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调整吉林省种养业良种工程项目(澳洲白羊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牧财发〔2022〕105号),现将吉财建指〔2017〕738号文件中原下达给白城市的121万元予以收回处理,收回资金通过年度省与市县结算收回。将此中央基建资金调整下达给通榆县,收支分类科目、具体调整内容等详见附件。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参照中央资金绩效目标,会同发改等部门科学合理设计本级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1: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调整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