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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辽县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建设规模的通知(吉财建函[2022]1856号)
关于调整东辽县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建设规模的通知
吉财建函[2022]1856号
东辽县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辽县平岗独立工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安置项目(一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2022〕567号),对吉财建指〔2021〕371号文件中,下达你单位的“东辽县平岗独立工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安置项目(一期)”,建设规模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省发改委投资计划。不涉及项目金额、科目等财政预算指标内容,请你单位做好相应调整工作。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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