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
吉财建指〔2022〕592号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226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吉林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联〔2022〕328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926.7万元,专项用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收支分类科目、具体内容等请详见附件。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参照中央资金绩效目标,会同发改等部门科学合理设计本级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国家级脱贫县,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21〕613号)执行。
附件1: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