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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2〕486号)
吉财资环指〔2022〕486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52号)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分配建议的函》,经审核,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14455万元。
执行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省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部门预算支出经费分类科目列(详见附表) 。
补助市县支出,收入科目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分配表 (不下发)
2.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区域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分解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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