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财政局:
为支持你市县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23号)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2年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吉林函〔2022〕399号),经审核,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200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下达你市县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收到资金后,你局要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用于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截留和挪用,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年度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试点示范任务如期完成。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局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你局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资金报告制度,定期向省财政厅、省林草局报告工程进展和资金执行进度等有关情况,及时反映存在问题。同时,要建立项目建成后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表
附件2: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