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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预指〔2022〕458号 )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财预指〔2022〕458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支持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现下达你地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扣除《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预指〔2021〕845号)提前下达部分,此次下达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上述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各地要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等“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筑牢“三保”底线。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市县财政要将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2022年第一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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