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积极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财金〔2022〕60号)要求,进一步发挥我省财政金融协同政策的引导作用,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切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担保机构融资增信效能。鼓励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升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并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奖补。强化农业信贷担保支持,通过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杠杆方式,撬动金融要素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加快推广“智慧人社”创业担保贷款线上业务模式,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重点加大对符合条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补助方式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提升经济活力。拓宽创业融资增信渠道,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
三、落实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贯彻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要求,2022年示范区所在地财政部门要因地制宜设计示范区建设方案,制定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统筹做好示范区内支农支小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形成政策合力,营造良好环境,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四、提升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落实《吉林省2022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吉农保字〔2022〕1号)和《吉林省玉米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方案》(吉财金〔2021〕617号)要求,聚焦我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和实现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围绕“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稳步推进我省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保险。扩大保险责任,优化赔付机制,规范承保理赔,维护参保农户合法权益。在强化预算约束的前提下将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范围扩展至全部产粮大县,稳定种粮农户收益。启动玉米、水稻两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有效提高制种行业抗风险能力。统筹兼顾保本微利与提质增效,推动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以及肉牛、奶牛保险“提标、降费”,切实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减轻农户经济负担。
五、支持各地特色农产品做精做强。围绕全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等重点工作,助力我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继续将肉牛、人参、肉鸡等3个特色险种纳入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范围,省级财政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保费补贴。同时,对区域优势明显、地方特色鲜明,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纳入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范围,在市县财政给予一定保费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补支持。
六、完善保险担保信贷政策协同。努力争取中央财政“财金—聚农贷”业务,积极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和相关商业银行对接,完善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的政策机制,打造横向整合的金融链条,服务我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