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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吉财教指〔2021〕1053号)
发布时间: 2022-02-14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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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  
吉财教指〔2021〕1053号  
各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26号)、省级预算安排和省文旅厅《关于申请提前下达2022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的函》(吉文旅函〔2021〕263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2年度中央和省补助“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55.2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99万元,省补助资金56.2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为选派人员和培养人员发放志愿者补助、购买人员保险、差旅费、教育培训等工作。此项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三区”文化人才实施方案(计划)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要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请省文旅厅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工作,于2022年年底前,将相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补助文化人才专项经费分配情况表(总表不下发)   

             2.中央和省补助“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7日  
1053号附件2.xls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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