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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1〕50号)
备案公告
吉财公告〔2021〕50号
长春典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长春典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长春典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邢育红。
三、长春典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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