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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1〕47号)
变更备案公告
吉财公告〔2021〕47号
延边大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2021年11月3日,原股东张永哲和朴永泉两人,变更为现股东张永哲、朴永泉和李娜三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二、延边大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永哲。
三、延边大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的股东股权变更等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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