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备案公告
吉财公告〔2021〕40号
长春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2021年9月9日,长春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孙立新变更为刘德新;同时,原股东孙立新、孙维利、许寒冬三人,变更为现股东刘德新、孙维利、许寒冬三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50%、40%、10%。
二、长春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刘德新。
三、长春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股权变更等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