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前教育等经费保障
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教育局:
2015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我省陆续出台了《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5〕191号)、《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6〕176号)、《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我省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吉财教〔2018〕1145号)和《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全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吉财教〔2019〕530号)。经过努力,全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运行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为了解实际情况,持续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现就对各地有关经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核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是否已经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制度(附出台文件扫描件);截至目前,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水平是否达到省里规定的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水平是否达到省里规定的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是否达到省里规定的每生每年600元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是否达到省里规定的每生每年200元标准。
二、各地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生均(公用)经费统计工作,如实填报2019年各项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实际水平,做到实事求是,严禁虚报漏报。
三、上述统计表和文件扫描件请于2020年7月28日前,以财政局、教育局联合文件形式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电子版发送至403682482@qq.com和501903532@qq.com。
联系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付洪亮 联系电话:88550698
联系人:省教育厅财务处 杨春媛 联系电话:88905949
附表1: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2:2019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3:2019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4: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统计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