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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吉财公告[2020]35号)
辽源新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变更事项如下:2020年7月13日,辽源新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原股东戴安娜和韩见新两人,变更为现股东王文昌和韩见新两人,其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90%和10%。
二、辽源新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文昌。
三、辽源新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股东股权变更等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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